一、目地:獎勵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優良學生。
二、獎項:
1.七、八年級為年度模範生,學年表現足為同學楷模,於結業式頒獎。
三、選拔資格:
1.消極條件(兩者都要具備):
a.無不良記錄者(一年內不曾有警告以上[包含]之處份者)。
b.本學期無曠課者。
2.積極條件(至少符合一項):
a.品學兼優、服務熱誠,有具體事實足為同學楷模。
b.曾任班級幹部或特定工作表現優異,足為同學楷模。
c.曾代表參加校內(外)比賽或活動,表現優異,足為同學楷模。
d.其他具體事實,表現優異,足為同學楷模。
四、選拔程序:
1.每班一名由導師填報推薦書,經審查小組審查合格。
2.請於6月22日(星期三)放學前擲交活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