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11年6月3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84089號函辦理。 |
二、 | 國教署為開發有效之教學策略與作為,發展有效教學基地,提升師資品質與培用效能,爰辦理旨揭研習。 |
三、 | 本案課程表如附件,相關資訊摘述如下: |
(一) | 東區場:111年8月4日、5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共計2天)於花蓮縣慈濟中學辦理。 |
(二) | 北區場:111年8月15日至17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8時30分,共計3天)於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辦理。 |
(三) | 參加對象:以參與教學基地學校之各領域教師優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