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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 教務行政組 - 教務 | 2022-08-23 | 點閱數: 235

yes 助學對象及助學金額:

1. 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2. 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3. 由基金會於一般助學及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審核通過之學生中,擇定若干名長期助學學生。

yes 助學金額:

一般:新台幣伍仟元整。
長期:每季發放新台幣參仟元整,持續助學。(長期助學之學生,首次申請後由基金會不定期關懷其情形,最長助學至高中(職)畢業)

yes 申請條件:(請務必詳閱) 
一、申請時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除第5、6款得依實際狀況提供外,若有未齊全者,基金會將視為無效件處理。但經基金會通知於期限內補齊文件者,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證件齊全者優先審核。

1. 助學金申請書。(需詳實填寫完整並簽名,空白及不完整敘述者均不予受理)
2.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3. 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詳細記事欄)
4. 申請學生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凍結戶、警示戶、結清戶不可使用)
5. 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6. 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二、變故事由發生於六個月內者,由學校轉介申請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專案辦理。

三、已由學校轉介獲得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者,如確有助學需要時,亦得申請本助學金(需依程序評估)。

四、本助學金之申請,一戶以一名為原則,惟符合申請資格子女在4名(含)以上者,得增加一名(請同信封郵寄),但助學名額由基金會審核決定。
 

校內收件截止時間: 111年9月13日(二)17: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