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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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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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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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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
1.依據110.12.29花家教字第1100001636號函釋:依家庭教育法第九條,考量學校係推展家庭教育單位之一,並為容易接觸到家庭之場域,故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2.教師線上研習參考網頁:
- 教師e學院 https://ups.moe.edu.tw/mooc/index.php
- 搜尋「家庭教育」關鍵字
- 共有五門課程(每門課採計時數為2小時),請登入(使用縣市帳號登入)後選擇其中之二門課程 *附註:縣市(花蓮縣)帳號密碼=本校校內文件帳號密碼
- 完成閱讀時數及測驗
- 填寫google 表單。https://forms.gle/Z1ENo26Tp7eSj6dT9
3.因需要回報縣府已研習教師名單,請於7/25前完成家庭教育研習時數。
*附註:教師可選擇其他家庭教育相關研習(實體或線上),亦需要填寫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