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774
  • slider image 766
  • slider image 777
:::
公告 事務組 - 總務 | 2023-07-06 | 點閱數: 385

1.依據公務人員交代條例花蓮縣施行細則辦理(附件一)。

2.因本校陳玉明校長將退休卸任,陳玉明校長在任期間為104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止,新任校長擬於112年8月1日接任,校長移交清冊須在校長交接後5日內報縣府核備。

3.請各處室依校長移交清冊製作分工明細表協助完成(附件二)。

4.相關清冊之表格請各處室及同仁逕行下載。

5.繳交截止日期如下:

(1)會計室、財產管理單位、出納組負責之相關表冊請於112年8月3日(星期四)下班前製作完成交總務處文書組彙整。

(2)除會計室、財產管理單位、出納組外,請各處室及同仁本於權責於112年7月28日(星期五)下班前製作完成交總務處文書組彙整。

(3)擬於112年8月4日(星期五)前完成初稿,以利後續送印『校長移交清冊』並報府核備。

6.文件請製作一式5份(正本),統一採A4紙張、橫式書寫,紙本務必核章完畢,每份以長尾夾或迴紋針固定,勿用訂書針,以利整合製作,紙本檔送總務處文書組彙整,電子檔請寄cestmoisam2004@gmail.com。


7.如果有不清楚的部分,請來文書組這裡,有104年新卸任校長移交清冊一份可供各處室同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