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1月21日發文字號: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64507號函辦理。 |
二、 | 為協助強化國民中學閩南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資源,及協助建立區域閩南語文課程推動種子教師及支持教師社群運作,以深化本土語文課程與教學之核心能力,落實本土語言文化發展,爰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
三、 | 本計畫參加對象以貴校薦派人員為限,符合資格者納入薦派名單,計畫說明如下: |
(一) | 薦派資格: |
1、 | 通過閩南語中高級(B2)以上語言能力認證。 |
2、 | 各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含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之聘期3個月以上之代理或代課教師)(以下稱教師)。 |
3、 | 自108學年度起實際教授閩南語文課程(含彈性學習課程)至少2 學期。 |
4、 | 符合前開各項資格,且取得閩南語專長合格教師證、刻正修讀閩南語第二專長學分班,或擔任本土語文(閩南語)輔導團輔導員者得優先錄取。 |
(二) | 報名方式: |
1、 | 依據112年度各地方政府閩南語文師資需求及參與培訓教師現況,薦派教師參與本計畫: |
(1) | 北區:新竹市、桃園市、宜蘭縣, |
(2) | 中區:苗栗縣、彰化縣 |
(3) | 南區:臺南市、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 |
(4) | 東區:花蓮縣、臺東縣 |
(5) | 離島地區: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得擇上開區域任一場次參加) |
2、 | 請學校班級數20班以上學校得薦派1名以上、班級數20班以下學校薦派1名即可,請於113年1月12日(星期五)前,以電子檔送薦派名單至承辦人信箱彙整後納入研習名單。 |
(三) | 課程說明: |
1、 | 國民中學閩南語文種子教師培訓工作坊:實體課程3日,於北區及南區各辦理1場次,參與教師擇1場次參與。 |
(1) | 北區:113年2月22日(星期四)至24日(星期六),於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辦理。 |
(2) | 南區:113年3月7日(星期四)至9日(星期六),於國立成功大學力行校區辦理。 |
2、 | 國民中學閩南語文種子教師專業講座:線上課程,預計於113年3月至6月、9月至12月,每月辦理 4 場次(並依7年級及8年級教材,分場次辦理),每場次3節課、研習時數4小時。 |
3、 | 國民中學閩南語文教案設計及公開授課:參與培訓之教師配合國中閩南語文課綱,完整設計1個學習單元之課程,並擇其中1節課於113學年度第1學期前,至少完成1場次實體課程之公開授課及觀議課活動。 |
4、 | 國民中學閩南語文種子教師培訓回流工作坊:實體課程1日,預計113年12月於中區辦理,完整參與各項課程,且無缺課、請假、遲到或早退等情形,且教案設計及公開授課經專家學者評核通過者,將取得種子教師完訓證明。 |
(四) | 薦派教師於參與培訓期間,由其任職學校核予公假,並協助安排課務及行政職代所需人員;課程結束後,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彙整薦派人員出勤紀錄並函送其轄屬任職單位之教育主管機關。 |
四、 | 培訓計畫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系聯繫詢問,電話:04-22183050或E-mail:taigi2023@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