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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研究發展組 - 教務 | 2024-09-10 | 點閱數: 143
(一) 辦理期程:113年9月起至113年12月止。
(二) 申請對象:本縣所屬中小學有數位教學課堂協作需求之教師。
(三) 實施方式:透過數位教學協作教師入校入班,對申請教師進行數位教學陪伴與支持,提供數位教學規劃諮詢、相關數位學習工具或學習平臺教學支援等。
(四)

申請方式:填寫數位教學課堂協作需求申請表

https://forms.gle/qp7G96tciUW6MkrY9

請於數位學習課堂協作日至少2週前提出申請。

(五) 成效追蹤:
1、 申請教師需於數位教學課堂協作完成後3日內,完成回饋表填寫。
2、

協作教師需於數位教學課堂協作完成後7日內,完成協作紀錄表填寫。

 

詳情請見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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