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辦理期程:113年9月起至113年12月止。 |
(二) | 申請對象:本縣所屬中小學有數位教學課堂協作需求之教師。 |
(三) | 實施方式:透過數位教學協作教師入校入班,對申請教師進行數位教學陪伴與支持,提供數位教學規劃諮詢、相關數位學習工具或學習平臺教學支援等。 |
(四) |
申請方式:填寫數位教學課堂協作需求申請表 https://forms.gle/qp7G96tciUW6MkrY9 請於數位學習課堂協作日至少2週前提出申請。 |
(五) | 成效追蹤: |
1、 | 申請教師需於數位教學課堂協作完成後3日內,完成回饋表填寫。 |
2、 |
協作教師需於數位教學課堂協作完成後7日內,完成協作紀錄表填寫。
詳情請見附加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