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花蓮縣賽評審日」與113年10月12日(星期六)辦理「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花蓮縣現場書寫」
因應颱風來襲,評審日延期至113年10月9日(星期三),書法現場書寫延期至113年10月20日(星期日)
一、 | 依據本府113年6月28日府教終字第1130124426號函諒達。 |
二、 | 花蓮縣縣賽書法類各組取得決賽權代表權者,由承辦單位以 下列方式通知取得決賽代表權之學生參加113年10月20日( 星期日)上午10時於中原國小(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原路531 號)舉行之現場書寫: |
(一) | 由承辦單位電話通知各得獎學校,請學校轉知獲選學生。 |
(二) | 承辦單位完成前項作業,即視為參賽通知已送達參賽者, 參賽者及其關係人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為由提出申訴。 |
(三) | 未取得決賽代表權者,恕不另行通知。 |
三、 | 檢附修正後「比賽簡章」與「書法現場書寫簡章」各一份,請各校留意時程並轉知參賽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