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補助對象:花蓮縣公私國立中學及小學之在學生(考試當日為在籍生)。
- 補助標準:
- (一) 參加各類英語檢定考試且通過以下或同等標準者 (國中學生通過並達到 CEF 架構之 A2 級以上者),補助全額報名費,採實支實付。
- (二) 英語檢定與 CEF 架構對照表如附表,如參與檢定考試類別不在列表所列項 目中,應檢附該報考單位所公布之檢測對照表。
- (三) 同等級英語檢定考試以補助一次為限。
- 申請方式:
- (一) 每年分為兩梯次申請: 第一次為每年 5/1~5/30,第二次為每年 11/1~11/30。
- (二) 申請補助者請檢附以下資料向各校教務(導)處提出申請,由各校統一彙整 後郵寄至本府英資中心(花蓮市永興路 20 號鑄強國小陳巧齡收)提出申請, 不接受個人單獨向本府申請。
- 花蓮縣政府鼓勵學生參加英語檢定考試補助計畫申請表。
- 英語檢定考試及格證明書影印本。
- 各階段報名費收據或證明正本。
- 未重複接受補助切結書
- CEF 架構對照表 (若參與之考試不在列表需證明再附即可)。
* 測驗日期為 113 年 8 月 1 日之後,方得以申請此計畫之補助報名費。
校內申請截止日期為11/25(一),請欲申請學生務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