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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競賽 研究發展組 - 學務 | 2024-12-10 | 點閱數: 200

壹、目的:

  • 提供表現舞台,鼓勵學生勇於表現自己,藉由歌唱比賽培養學生對健康身心有益之興趣。
  • 藉由活動發掘學校有歌唱表演天分及熱愛歌唱學生,共同營造友善校園。

貳、辦理方式:

一、競賽方式:個人賽

二、參加對象:宜昌國中七、八、九年級,每班至多報名3位參加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2月18日(星期三)12時截止將報名表在截止期限內繳交至學務處衛生組統一協助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四、比賽日期:113年12月27日(星期五)社團課時間      (學務處協助報名參賽者辦理社團課請假)

五、比賽辦理地點:以學務處於賽前公布為依據。

六、競賽內容範圍

  (一) 自選歌曲,中英文不限,以清唱方式進行。

  (二) 以2分鐘為限,未滿1分鐘或超過2分鐘未下台者,每30秒扣平均總分1分(不足30秒,以30秒計)。

 七、競賽評判標準:

     樂曲詮釋、音樂技巧:(音色、音準)、台風(儀態、表情)

參、獎勵:

一、錄取前十名。(若同分,則增額錄取)

二、榮獲前十名者,頒給獎狀及獎品各1份及代表學校英語歌唱團隊選手資格。

肆、出場序及報到:

一、各組競賽出場順序,將於113年12月25日(三)下午5時00分以前,分別公告於學務處公佈欄。

二、各報名者應於比賽開始前十分鐘,完成報到手續。

三、參加競賽時,經3次唱名未到者,取消其比賽資格。

伍、附則:

一、成績公布:113年12月27日評審會議結束後,12月30日公告於學務處公告欄及學校網頁。

二、經由評審會議決議於下學期代表學校參加「花蓮縣英語動態比賽」之英語歌唱儲備選手者須於112學年度第二學期社團時間參加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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