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鈞會113年11月18日原民教字第1130058843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辦理方式如下: |
(一) | 辦理單位及時間: |
1、 | 花蓮初賽:將訂於114年3月31日(星期日)前擇日辦理完竣。 |
2、 | 全國決賽:訂於114年5月17日(星期六)至18日(星期日)辦理。 |
(二) | 競賽組別: |
1、 | 國小組及國中組:依其學校對象採單一學校組隊,每隊 以5人至8人為限。 |
2、 | 瀕危語別組:亦分作國小及國中組,依其學校對象採單 一學校或跨校方式組隊,國小組為國民小學一年級至六 年級學生;國中組為國民中學一年級至三年級學生,不 可跨學級組隊,每隊5至8人。 |
3、 | 前屆競賽一般語言別國小組及國中組前4名之隊伍,免經地方初賽、全國決賽初賽,作為全國決賽複賽種子隊伍,且不佔所在縣(市)薦派全國隊伍名額內。 |
三、 | 有關初賽辦理日期及方式,將另行公告,請欲報名參賽之隊 伍預作準備,本次競賽正確答案,以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於 官網之原住民族16族42語別學習詞表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