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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生活教育組 - 學務 | 2017-04-13 | 點閱數: 944

宜昌國中105學年度第2學期「宜昌好聲音」音樂比賽實施辦法

  • 主旨:為提倡美育,激發學生創意,促進品德教育,以音樂涵養學生高尚情操,培養班級團結合作精神,特舉辦此活動。
  • 參加對象:七、八、九年級各班學生,八、九年級以全班參加為原則。
  • 比賽時間:七年級4月26日(星期三)第5、6節

          八年級5月24日(星期三)第5、6節
          九年級6月3日(星期六補課)第5、6節。

  • 比賽地點:本校學生活動中心。
  • 比賽方式:

1.七、九年級以合唱比賽方式辦理、八年級以全班直笛合奏比賽方式辦理。

2.各班抽籤決定比賽順序(各年級賽前一周抽籤)。

  • 報名方式:

七年級:應於4月19日(星期三)中午12:00以前將報名表交至活動組。

八年級:應於5月17日(星期三)中午12:00以前將報名表交至活動組。

九年級俟選定畢業歌曲後報名。

  • 比賽曲目:七年級請配合母親節挑選與「愛、感恩」等主題相關之合唱曲、八年級自選直笛合奏曲、九年級合唱畢業歌曲,請音樂老師指導同學直笛與合唱練習。
  • 評審委員:聘請音樂老師、表藝老師、具音樂專長教師等3名。
  • 評分標準:音質(30分)、音量與技巧(20分)、台風及儀態(30分)、其他(含指揮、伴奏、舞台魅力等)(20分)。
  • 獎勵辦法:

     各年級取前五名班級頒發獎狀一紙,前三名班級另頒發獎品並參加同學予以記嘉獎2次,四、五名班級參加同學予以記嘉獎1次以資鼓勵。獎品部分:前三名班級獎品額度分別為1000元、700元、500元。另頒發最佳精神獎、最佳創意獎、團隊合作獎等,各頒獎狀一紙。

  • 經費來源:本校學務處相關經費向下支應。

十二、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七年級合唱
※活動中心彩排時段

日期

4/19

(星期三)

4/20

(星期四)

4/21

(星期五)

4/24

(星期一)

4/25

(星期二)

時段一

12:50-13:05

701

703

706

707

709

時段二

13:05-13:20

702

704

706

708

710

注意事項:

  1. 請各班預先做好準備提前集合。
  2. 請務必依照安排時段把握時間練習,避免影響其他班級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