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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午餐秘書 - 總務 | 2025-11-04 | 點閱數: 15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4年10月31日府教體字第1140215290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訂於114年11月、114年12月及115年1月執行,該期間訂購114學年度學校午餐之教職員餐費,國中端由60元扣除1.96元為每人每餐58元整(另於供應有機蔬菜時,再加8元整)計收。

三、執行期間供應本校之執行單位:11月供應-富糧稻米運銷合作社-『自供』;12月供應-瑞穗鄉農會-『富里鄉農會供米』;1月供應-花蓮縣蔬菜運銷合作社-『銀川供米』。

 四、配合推廣本縣國中小學學校午餐使用有機食材(有機米及有機蔬菜),除學校午餐供餐廠商於使用有機食材當日,菜單應加註使用有機食材外,請協助宣導學校午餐當日(每週二、四)使用有機食材,加深學生對在地農業食品安全、食材新鮮度與在地飲食文化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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