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
二、 提報計畫類別可分為:
(一) 學校層級:教師學習社群專業成長活動。
(二) 學校層級:策略聯盟進修專業成長活動。
三、 申請額度:請依事項補助作業規定內容提出需求申請。
(一) 學校社群:依社群學任務不同,每群1萬元至3萬元。
(二) 策略聯盟:5萬元至15萬元。
四、 審查作業時程:
(一) 送審時間:115年4月6日(一)止,(須於下午5時前完成核章後電子檔上傳,逾期則不予受理)。
(二) 送審文件:
1、 學校社群及跨校策略聯盟:審查作業表、實施計畫、申請書、彙整表(需核章)。
2、 核章後電子檔上傳http://community.hlc.edu.tw/ 至「花蓮縣精進教學計畫網站」,以利資料彙整。
(三) 請依網站分類上傳計畫電子檔,電子檔檔名說明如下:
1、 教師社群:花蓮縣115學年度精進教學_○○國中/小_教師學習社群計畫。
2、 花蓮縣115學年度精進教學_○○國中/小_學校策略聯盟計畫。
3、 如審核後需修正上傳,檔名後面則附加修正版,如花蓮縣115學年度精進教學_○○國中/小_學校策略聯盟_修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