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 家境清寒,努力向學,由導師推薦。 2. 105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 3. 特別勉勵具身心障礙家庭子女用功上進,成績達標者,即可頒贈獎學金。
二、繳交: 1. 申請表(請詳填家庭狀況),請至附件檔案下載。 2. 105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 3. 家長之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三、校內受理申請截止日:106年5月26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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