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花蓮縣115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 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花蓮縣115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簡章」,以及教育部 115 年 7 月 14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50069163 號函辦理。
二、 為了薪傳國家優質良師典範,導引初任教師積極投入教育志 業,與提供及充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初任正式及代理代課教 師有關教學知能、生活適應等諮詢與協助,以提升教學效能 ,建立具支持性的教學環境與輔導。
三、 教育部辦理「115年初任教師研習」規劃1日共同線上課程及2日實體課程,相關訊息如下(課程表詳如附件二):
(一) 研習對象:115學年度全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首次獲聘為正式教師者(以下稱「初任教師」)。
(二) 報名期間:自115年7月21日至7月31日止(預計自 115 年 7 月 21 日(二)開放報名)。
(三) 請至「115年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實施計畫網站(以下簡稱初任教師網站)」,點選「報名」,即可填寫個人資料及進行選課,網站連結如下: https://teacher.ncue.edu.tw/ 。
(四) 研習時間及地點:
1、 共同線上課程(全臺各教育階段):115年8月3日(星期一),Webex同步線上研習,各課程連結詳如附件課表,並同步公告於「初任教師網站」。
2、 實體課程:
(1) 幼教、國小:115年8月5日(星期三)至8月6日(星期四),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辦理。
(2) 國中:115年8月10日(星期一)至8月11日(星期二),假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
(五) 其他相關事宜詳如附件一、附件二說明。
四、 本縣辦理「115學年度國中小初任教師導入及薪傳教師增能 研習」相關訊息如下:
(一) 研習日期:115年8月18日(星期二)至114年8月19日(星期三 ),共計2日。
(二) 研習地點:花蓮縣宜昌國小 。
(三) 研習對象及相關報名方式:
1、 本府115學年度國中小正式初任教師,請務必參加2日研 習,於115年8月7日(星期五)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完成報名,課程編號:5685501。
2、 本府115學年度各校遴派配對之薪傳教師
(1) 未具備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資格之薪傳教師,請務 必參加2日研習,於115年8月7日(星期五)前至全國 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完成報名,課程編號:5685503。
(2) 已具備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資格以上(含初階、進 階及教學輔導教師)之薪傳教師,請參加第一天 115年 8月18日(星期二)研習,第二天可依其意願參與,於 115年8月7日(星期五)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完成報名,課程編號:5685508 。
3、 本府特殊教育類科初任教師,請同時至全國特殊教育網 登錄完成報名,網址:https://special.moe.gov.tw/#/menu Layout/study-info?id=438258。
五、 請各校協助初任教師依時限報名並完成研習,另請各校「 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業務帳號管理人員於初任教師報 到後,協助其更新「服務學校」、「職稱」等資訊,以利本 計畫登錄研習時數。
六、 薪傳教師資格、職責及獎勵措施,如下說明:
(一) 薪傳教師資格
1、 基本資格為教學年資5年以上之專任教師,班級經營與 教學表現優良,以及具服務熱忱為原則,並請各校依序 優先聘請符合下列資格者:
(1) 具備進階專業回饋人才、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資格者。
(2) 具國教輔導團團員身分者。
2、 倘校內無符合年資5年以上之人選者,得改遴派教學年 資3年以上或跨校邀請之教師。
3、 提供諮詢輔導至少1年(偏遠地區學校至少2年,請參閱 附件)。
(二) 薪傳教師職責
1、 提供初任教師諮詢輔導:包含教學、班級經營、親師相處與職場適應等問題,可透過對談、諮商、座談、課程研討、結合社群運作等多元形式進行。
2、 於每學年度安排初任教師與同領域/科目之教師進行備課 、觀課及議課。
3、 每學年至少完成二次諮詢輔導及一次觀課,上傳至校長 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台,並於學年結束後統一將其書 面資料留校備查。
4、 參與教育部與本縣所辦之研習及回流座談等相關會議。
(三) 薪傳教師獎勵措施
1、 完成每輔導一位正式初任教師者則可請領8節減授課鐘 點費,校長擔任薪傳教師者則予以敘獎。
2、 薪傳教師完成初任教師諮詢輔導者另補助新台幣2000元 諮詢輔導費。
3、 每學年得依實際執行成果給予敘獎,以茲鼓勵。
七、 請115學年度新進正式初任教師之所屬學校,於115年8月7日(星期五)前完成初任教師與薪傳教師配對線上填報,網址 為:https://forms.gle/7aZ9ErZR3MWbVUjN6 。務必在最後完 成填報時上傳「115學年度初任教師及薪傳教師配對表單」 學校核章掃描檔。
八、 隨文檢附「花蓮縣115初任教師及薪傳教師研習計畫」, 「 花蓮縣115學年度薪傳教師配對推薦表」供參。
九、 115學年度初任教師回流研習日期暫定為116年1月27日至1月29日,參加對象為113、114及115學年度初任教師,請事先排開要務並務必參與。
十、 其他注意事項:
(一) 依據教育部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實施計畫工作手冊規 定,初任教師三年內須每半年回流一次,請教師所屬學校 本於權責給予公假登記。
(二) 因分組課程教學所需,請參加教師於研習當天自備筆電。
(三) 為響應環保,請參與教師自備環保杯及環保餐具。
十一、 如有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或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員李灼悅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