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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組 - 輔導 | 2017-05-31 | 點閱數: 978

依據本校105學年度認輔制度實施計畫:

1.各班級導師在初級輔導階段,提報需二級輔導之學生予輔導室,經由輔導室召開接案會議,導師可於會議上說明,由輔導教師診斷、鑑別後開案者,安排合適之認輔人員進行個別輔導或通報、轉介等相關服務;未開案者,則回歸初級輔導,由輔導教師提供輔導諮詢建議。

2.提出需認輔學生轉介原則,將相關內容做成紀錄於全誼系統學生輔導卡B表,並同時勾選轉介輔導室之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