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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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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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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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
1.報名時間:106 年12 月6日(星期 三)上午9 時起至11 時止。
2、甄選方式:採口試方式辦理。
3、甄選日期:106年12 月6日(星期二)下午2 時起。
4、甄選地點:花蓮縣宜昌國民中學。(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宜昌村宜昌一街41號)。
5.計畫期間:
一、聘期自107年1月3日起至 107 年10月31 日止。
二、本計畫結束、經費來源不足等、屆滿六十五歲或當事人不適任時,應即予解聘。
甄選員額暨工作地點:
6.正取1 名,工作地點為宜昌國民中學。
7.工作內容:
一、工作內容以推展本縣區域職業試探與體驗示範中心業務為主,承接所屬機關交辦的相關任務。
二、工作時間依學校作息時間,每日工作時數以 8 小時為原則。
8.甄選資格:
一、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另若持國外學歷【大學院校以上】證件報考者,需繳驗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查證認定學歷之證明文件及中譯本。
二、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無性侵害、性騷擾之犯罪紀錄者。
五、男性無兵役義務或役畢或具緩召證明。
六、須熟悉Office 文書處理軟體,或具備相關文書處理軟體證照(如電腦軟體應用乙、丙級技術士、TQC 或MOS 等)。
七、報名人員不得違反相關規定,如經主辦單位發現將取消其應試及錄取資格。其已聘任者,予以解聘,並須繳回已領之薪資;如係現職人員將通知其服務單位。
(詳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