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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 人事室 - 人事 | 2017-11-28 | 點閱數: 910
1.報名時間:106 年12 月6日(星期 三)上午9 時起至11 時止。 2、甄選方式:採口試方式辦理。 3、甄選日期:106年12 月6日(星期二)下午2 時起。 4、甄選地點:花蓮縣宜昌國民中學。(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宜昌村宜昌一街41號)。 5.計畫期間: 一、聘期自107年1月3日起至 107 年10月31 日止。 二、本計畫結束、經費來源不足等、屆滿六十五歲或當事人不適任時,應即予解聘。 甄選員額暨工作地點: 6.正取1 名,工作地點為宜昌國民中學。 7.工作內容: 一、工作內容以推展本縣區域職業試探與體驗示範中心業務為主,承接所屬機關交辦的相關任務。 二、工作時間依學校作息時間,每日工作時數以 8 小時為原則。 8.甄選資格: 一、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另若持國外學歷【大學院校以上】證件報考者,需繳驗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查證認定學歷之證明文件及中譯本。 二、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無性侵害、性騷擾之犯罪紀錄者。 五、男性無兵役義務或役畢或具緩召證明。 六、須熟悉Office 文書處理軟體,或具備相關文書處理軟體證照(如電腦軟體應用乙、丙級技術士、TQC 或MOS 等)。 七、報名人員不得違反相關規定,如經主辦單位發現將取消其應試及錄取資格。其已聘任者,予以解聘,並須繳回已領之薪資;如係現職人員將通知其服務單位。 (詳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