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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詹如晴 - 教務 | 2016-05-09 | 點閱數: 1323

1. 九年級第二次『段考』和『平時』成績(包含藝文、健體和綜合)輸入截止日期為5月13日(星期五)前。

2. 請九年級任課老師於5月13日(星期五)前輸入每一位學生的學習目標(能力指標)。

3. 提醒:請及早輸入,以利畢業成績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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