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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主任 - 教務 | 2016-05-12 | 點閱數: 1368

一、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5年6月3日止,請填妥報名表送教育處承辦人申維倪老師收,前揭表件
       請務必經單位主管及校長核章。
二、104學年度舊輔導員也請務必送件,未送件之輔導員105學年度將不予續聘。

  • 花蓮縣105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遴選報名表.doc
    1) 花蓮縣105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遴選報名表.doc
  • 花蓮縣國民教育輔導團設置要點.doc
    2) 花蓮縣國民教育輔導團設置要點.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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