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5年6月3日止,請填妥報名表送教育處承辦人申維倪老師收,前揭表件 請務必經單位主管及校長核章。 二、104學年度舊輔導員也請務必送件,未送件之輔導員105學年度將不予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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