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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 錢宏偉 - 教務 | 2018-11-15 | 點閱數: 472
說明:  
一、 本校吳慶堂董事長及夫人王美只女士長期從事社會福利工作,秉持扶弱理念,為照顧並鼓勵家境清寒之成績優秀國民中學學生繼續升學,特訂定清寒優秀獎助學金實施辦法;本獎助學金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或至本校網頁下載。
二、 本獎助學金申請時間為107年11月12日至107年11月19日止,敬請協助廣為宣導並依實施辦法填送本校審核,協助之情不勝感荷。
三、 請桃園市各國中以符合資格之低收入戶學生依106學年第2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分年級排序,擇優推薦八、九年級學生各2名,每名頒發5,000元獎學金。
四、 桃園市以外各國中,請在符合資格之九年級學生中擇優推薦每校1名。本校依申請學生之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序後,擇優錄取100名,每名頒發5,000元獎學金。符合資格但未錄取者,本校將發放予每位學生500元助學金,以資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