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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課程教學組 - 教務 | 2018-11-23 | 點閱數: 395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7年11月13日原民教字第1070069851號函辦理。

二、本案廣為徵求中華民國政府來台以後,原鄉校園「請說國語」運動、「禁說方言(原住民族語)」政策等相關文物
,凡獲選用之照片或文物將致贈使用及典藏費每件500元整。

三、本次活動迄107年12月15日截止,交件方式如下:

(一)實體照片或文物請妥善包裝,附上送件表後,以掛號方式寄至「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語言小組」:10048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2號。

(二)電子檔照片請附上送件表後寄至:twijlg20160801@gmail.com,主旨請寫【禁說方言文物徵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