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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研習 錢宏偉 - 教務 | 2019-03-26 | 點閱數: 495
說明:  
一、 「資通安全管理法」已於今年一月一日起正式施行。在資安管理法納管對象中,分為公務機關與特定非公務機關。資安管理法施行後,提高為「法令」之位階,因此針對納管機關有一致化、標準化之規範。
二、 對於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現以要求依照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訂定事前的資安維護計畫,以及提出事中的實施情形,在管理面上,還包括要求配置資通安全長,以及增加資安專職人員的人數配置。
三、 訂於四月十八日、四月廿五日舉辦「資安威脅與管理、資安與個人資料保護」專班,詳細課程資訊與報名參訓簡章,請您詳閱附件說明。
四、 官網http://WWW.CLPTC.COM提供報名表下載。
五、 全程參與學員可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相關規定,登錄「公務人員學習時數、景觀師、經濟部中小企業學習護照」積分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