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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研習 詹如晴 - 教務 | 2019-08-22 | 點閱數: 409

(一)報名者資格:
1、具參與閱卷工作意願。
2、無三親等以內之親屬(含姻親)或授課對象為109年會考考生。
3、須為正式教師,不得為代理、兼課或實習教師。
4、須能完整參加2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活動。
5、經評選為會考評閱委員者,須能全程配合109年會考寫作測驗閱卷工作及全國試務會相關行政規劃。

(二)錄取順序以具會考寫作測驗閱卷經驗者為優先,僅具國中基測閱卷經驗或無閱卷經驗者則依傳真順序錄取,額滿為止,且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將保留報名資格審核權。

(三)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活動預定於108年10至11月及109年2至3月期間各舉辦1次,每次為期1天。至培訓活動場次分配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統一規劃後,另發開會通知單,因人數眾多,將不受理場次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