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8年9月24日臺教授國字第1080107868A號函辦理。 二、本案為協助法務部受刑人子女穩定就學,期許受刑人安心服刑外,並進而提升受刑人教化之助益,增強復歸社會意願與能力,降低再犯率,爰提供本資源說明表,請適當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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