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家境清寒仍努力上進之學生。經導師推薦者。 二、繳交:申請表。 三、校內受理申請截止日:109年09月16日(星期三)。 四、頒獎典禮:109年11月01日(星期日)上午9時15分假吉安鄉福興村福德街1號土地公廟頒獎,獲獎學生均應穿制服出席頒獎典禮,領取獎助學金及白米十斤一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