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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課程教學組 - 教務 | 2021-02-01 | 點閱數: 328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華民國110年1月22日教育部國民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09366號函及109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專案教師試辦計畫辦理。
二、 為推動新課綱素養導向之課程與教學,以培育具備核心素養能力之學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劃「109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專案教師試辦計畫」,學校可申請109學年度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到校陪伴(詳如附件說明),簡要說明如下:
(一) 受訪學校可於本署「申請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入校諮詢輔導平臺」登錄邀約之主題、時間與地點,每校每學期至多3次,每次至多2日;若為跨區聯合辦理,則計入主辦學校申請額度。
(二) 如同一時段有多校同時申請,以跨區聯合學校優先錄取,本署得依學校區域性與需求性指派專案教師優先入校輔導。
(三) 另專案教師入校係屬深度陪伴性質,非以大型工作坊或研習活動為辦理方向,爰申請人數以20人以內為佳,超過30人原則上不予通過。
(四) 申請學校無須提供鐘點費與交通費,通過申請之學校應主動聯繫專案教師,討論課程安排細節,倘有交通不便之學校,請適時提供專案教師入校交通、膳宿協助。
(五) 最晚申請日為入校輔導日前10日申請,倘審核通過後臨時取消邀約,學校須負擔專案教師已發生之車(機)票、住宿等因取消衍生之費用。
(六) 申請之學校於輔導活動結束後7日內完成回饋意見表,如未填寫,本計畫得不受理後續申請。
三、 專案教師109學年度下學期服務期程為110年2月18日至110年6月30日止,「申請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入校諮詢輔導平臺」(https://ctcs.cloud.ncnu.edu.tw/pages/login.aspx)開放學校申請日期為110年2月8日起至110年6月20日止,請學校可至平臺填報簡易申請單,並依據旨揭說明事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