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與慈濟醫院簽訂健康管理醫院合約,期間自110年3月22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二、本校同仁於繳費時,請主動出示教職員服務證(樣本格式如附檔)、健保IC卡及身分證。
三、優待範圍:
(一)門診就醫及接受非疾病就醫項目(如:美容雷射等)時,給予掛號費半價優待;住院部分給予病房費差額95折(凡醫院檢驗不折扣項目及急診醫療費用不予折扣)。
(二)提供10人以上員工團體健康檢查優惠。依檢查人數多寡提供相對優惠價格。
(三)成人預防保健、癌症篩檢當日停車費優免。
(四)以上優惠項目不得與醫院其他優惠專案同時併用。
※同仁之教職員服務證若非附檔之樣式,請備妥2吋大頭照至人事室換發服務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