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774
  • slider image 766
  • slider image 777
:::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 | 2021-03-24 | 點閱數: 380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0年3月23日府教課字第1100056385號函辦理。

二、旨揭員額為附加式任務型員額,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須具備或完成合於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科新式教師證換證。
(二)除授課生活科技課程,須兼任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組長,執行中心運作所有事項及課程設計與推廣。

三、如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任務中止,該員額於該校即有超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