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0年4月7日府教學字第1100066488號函辦理。
二、該縣新埔國中因學生數不穩定,110學年度普通班預估將有減班致教師超額情事,欲申請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該縣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