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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 | 2021-05-18 | 點閱數: 1020

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自110年5月19日(三)至5月28日(五)止,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且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亦同時配合停課。停課期間有關教職員工差勤管理措施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教育部規定辦理,相關說明如下:
一、學校教職員工以到校為原則,但學校仍可評估網路頻寬及設備等資源情形,安排教師到校或居家線上教學之人數配置,可採同步、非同步或混成線上教學方式,並善用各項數位學習工具及影片等資源。其中教師居家線上教學者,應以下列情形為優先考量:
1.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或有同住家人實施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
2.居住疫情警戒第三級區域。
3.需於不同之疫情警戒區域間通勤者。
4.懷孕者或有12歲以下小孩需照顧者。

二、家中如有12歲以下小孩需照顧者,家長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各機關不得拒絕,且不得影響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惟防疫照顧假期間不予支薪。家中有照顧需求之同仁,亦可以使用政府原有請假規則之各類假別,包含事假、家庭照顧假、加班補休和休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