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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 | 2021-05-24 | 點閱數: 720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0年5月24日府教課字第1100101491號函辦理。

二、招生對象(報考資格):應具備以下三項資格:
(一)大學學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 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二)語言證書:取得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 (具備以下任一合格證書):
1、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
2、其他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 簡稱CEF)B1級(含)以上閩南語認證考試有效合格證書(若為參加110年認證之考生,請另外填寫切結書)。
(三)具備以下任一資格者,分為A班與B班資格,以符合B班資格條件者優先錄取。
1、A班資格:修畢教育專業課程者。
(1)已有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者。
(2)取得修畢(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2、B班資格:具本土語文專長者。
(1)任教經驗:最近5年內(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5年) 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現職之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三、報名方式(通訊報名及網路報名皆須完成才算完成報名):
(一)通訊報名:110年6月15日(二)至110年7月9日(五)前,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資料請掛號郵寄至: (974301)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1號「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地方教育輔導組」收。
(二)網路報名,報名網址為:https://forms.gle/kWywggp2CBgKgNsRA。

四、上課地點:國立東華大學校花師教育學院或人社三館(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1號)。

五、相關事宜請見招生簡章,檢附招生簡章及簡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