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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 | 2021-07-09 | 點閱數: 307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0年7月9日府人任字第1100132115A號函辦理。

二、本遷調意願調查表將於旨述期間刊登於縣府人事處首頁-請調作業(http://www1.hl.gov.tw/ousv/move_inquire/)項 下,各機關學校同仁如有遷調意願,請自行上網線上填報,並列印該表加蓋私章後,於110年7月29日前逕寄 (送)縣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彙辦。

三、另依本作業原則第3點第3項規定:「經申請並奉准後自請銷調者,自銷調日起1年內不得再提出遷調申請。」併予敘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