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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行政組 - 教務 | 2021-09-03 | 點閱數: 536

一、報名資格

1. 具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稱會考)正式閱卷經驗者(含110年經評選為評閱委員者)。

2. 無三親等內之親屬(含姻親)參加111年會考者。

二、報名資格

1. 報名者須完整參加兩次各1場之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會。

2. 培訓後經評選為評閱委員者,須全程配合111年會考閱卷工作。

三、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10年9月27日下午4時止。 

四、本案培訓會預訂於110年11至12月及111年2至3月各舉辦1場次,每場次為期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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