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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組 - 輔導 | 2016-09-09 | 點閱數: 946

一、請班級導師與責任輔導教師保持聯繫與諮詢管道。(詳見附檔一)

二、導師提出需認輔學生轉介之原則、認輔工作SOP流程與三級輔導運作模式。(詳見附檔二)

三、認輔教師協助認輔工作之實施方法與獎勵。(詳見附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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