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學生如需特殊考場服務,請務必填寫申請表並提供證明文件,於3月4日(星期五)前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國中教育會考原則全面提供冷氣試場服務,申請非冷氣試場者,請於3月4日(星期五)前向教務處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