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110學年度第11次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甄選結果 代理教師錄取人員如下: 專任輔導代理教師:正取1名-呂欣蓓;備取-從缺。
二、正取者,請於111年7月12日上午9時至11時,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含身分證、畢業證書)及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存摺封面影本等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