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金額
(一)學業優秀獎助學金
國中:每名伍仟元。
(二)才藝競賽表現優秀獎助學金(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 舞蹈、體育、技藝等):
1. 全國性:第一名伍仟元、第二名參仟元、第三名貳仟元
2. 全縣市性:第一名參仟元、第二名貳仟元、第三名壹仟元
3. 全校性:第一名貳仟元、第二名壹仟元、第三名捌佰元
申請資格與條件
(一) 學業成績獎助學金: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 80 分或甲等以上者。
(二) 才藝競賽獎助學金:檢附競賽得獎證明或相關作品、照片以供審查。
(三) 家庭收入:具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分或領有村里長核發之清寒證明。
檢附申請資料
(一)獎助學金申請表一份。
(二)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三)申請期間之學期成績單影本一份(請至教務處申請獎助學金用成績單)。
(四)戶籍謄本影本一份。
(五)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暨同意書一份
(六)學生本人之帳戶封面影本一份
(七) 其他證明文件: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村里長核發之清寒證明影本一份。
2、申請特殊表現學生獎助學金者應附特殊表現成績證明(獎狀、證照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