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者,家境清寒且持有縣市政府核發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者,請於申請表摘述家境清寒狀況。
2.學期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且當年度未曾領取本會助學金補助者。
應繳證件
1.申請書
2.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正反面影本
3.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有最新學期註冊章)
4.最新學期成績單影本
5.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
錄取名額
一年兩期,一期獎助30名視障生為原則,每名一期可補助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