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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 教務行政組 - 教務 | 2022-08-29 | 點閱數: 284

一、申請資格:

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申請方式:

  1. 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乙份。
  2. 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貧苦者得檢具鄉(鎮、市、區)公所出具已列入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之證明。
  3. 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4. 在學證明乙份。
  5. 印領清冊。
  6. 切結書。

三、審核通過核發金額: 國中5000元

 

mail 詳細資訊請參考附件資料

 

校內集體收件截止時間:111年9月30日(五)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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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1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申請辦法.docx
  •  
    2) 111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申請表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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