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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 | 2023-04-11 | 點閱數: 182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2年4月11日府教學字第1120069624號函辦理。
二、該校教育理念依華德福教育課程安排與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爰為辦理人智學理念之華德福教育及教師職能,需具華德福相關背景。
三、倘介聘成功,聘書中明定教師應參加華德福師資培訓並取得結業證書;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一年內開始受訓,並於四年內完成,並能接受國內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其期程視情況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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